•   对于同性恋的认识,还是比较复杂。 由于新建的大中华国家严格地禁止性行为和性话题,导致性行为中的同性恋形象被进一步恶化。这种可怕的社会意识,直到改革开放,中国人接触到世界,才知道什么是性解放和性自由。在几十年前,甚至十几年前,人们对同性恋和娘娘腔是持非常鄙视的态度。那些有着同性恋行为的人,如过街老鼠,似乎人人都应该喊打的。但忽如一夜春风来,西风东渐,他们才知道自己的同类,在西方有过怎样的一段抗争史,最后又取得了怎样举世瞩目的“战果”:颠覆了人类只有异性才可以领取同居生活的证书。

  •   昨天的QQ群“逃亡”里有几个网友讨论几个关于公车上揩女人油的事。某某说因此种行为,形成事实上的性骚扰,表示歉意;是对女性的侮辱。这话得到另一网友的赞同。我加了一句,其实这种状况,是产生在男女不平等上的。便有一个网友跳出来,指我说是老学究。因为这个世界是根本就不存在男女平行问题。觉得在这群里谈理论特别无趣。当时实在是忙,无心分辨;现在腾出时间,可以详细地谈一下了。

  • 2009-02-14

    性≠ 爱 - [人性最深处]

    女:你认为,一个男人只要觉得和对方很聊的来,然后也有好感,只要女的也愿意和他发生性关系,那就可以与她做爱了吗?但是他们之间不会有任何再深的关系,我指的是婚姻。

    男:爱是爱,性是性,这两个字本来是代表不同的两种概念。可是因为中国人把它们混淆得太深了,所以才会有从古到今,数不胜数的悲剧;它们大多是由把爱当性,或把性当爱引起的。

  • [男的劝女的手淫,女的这样问]

    女:哦,你是不是每天会这样阿。

    男:不。

    男:但有的时候,性太干渴了,就要用它来救急。

    女:你不是有老婆的吗?怎会?

    男:老婆是老婆。我的观念是,性是我与生俱来的权利,它成了我生存下去的最大乐趣,任何人都没有权力来剥夺我这个权利。

    男:当然,我也并不去限制自己的老婆。我认为她的性权力和我的性权力应该是一样的。那些在性问题上苛救自己的老婆而却放任自己的男人,老婆的地位只相当于他的性奴。

  • 很多秘密就是丑闻,没有互联网的时代,大量的秘密被秘密的主人深埋在心这座最难测量的坟墓里,永不见阳光。关于秘密,史铁生的散文名篇《我与地坛》中曾精彩的描叙:“要是有些事我没说,地坛,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也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它们无法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比如说邮票,有些是用于寄信的,有些仅仅是为了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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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只是因为世界太五彩缤纷,所以我们才有了偷窥的欲望。我们应该承认:一个社会是有它自己的潜规则的。世界分为明和暗两部分。明的部分,被人们崇尚和师从;暗的部分被人们所抛弃和鄙视。这暗的部分,因为不符合统治社会的那一部分人的利益或与人们的文明生存史中所形成的心理道德所逆流的行为和事件,便会被潜规则。以个人的角度来看,整个世界都是从被“偷窥”中,才加上“精彩”这一主观印象。

  • 我为何要说教师对未成年学生的性侵犯是非暴力性行为?那就是因为,我们的学童在学校和家中,都没有受到性教育。或许有人会嗤笑,那么小的孩子,要什么性教育?这个问题很好反驳:既然他们这么小,不可以接受性教育,那么他们这么小,怎么可以接受老师的性侵犯?从另一方面讲,我们对性的禁锢,也成了女童被教师性侵犯屡屡得手“最好保障”。假如我们都直言无忌了,假如我们告诉这些未成年的孩子,什么样的行为是正当的,什么样的形为是不应该的,遇到这样不应该的突然形为,他们应该怎么做?那么,这几个兽师的非暴力性行为,在“明智的女童”面前,就会惨遭失败。也便是说,大家如果对性的态度正常了,对性的存在不再避而不谈了;那么被成年男性性侵犯的女童在受伤害后,但可以避免再被“二次性伤害”;或者那些将有遇到男性性侵犯的女童能成功地在非暴力性行为中“逃过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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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婚姻需要重新定义。它是无生殖关系的结合,还是因传延后代而筑起的一道现实的保障?婚姻本身并没有什么意思,它只是维护男女双方在现实的利益;达到分配的平均。生儿育女就是婚姻最大的一个本质,以财产为轴心展开的家庭关系。当这种关系丧失后,两个生活在一起的人,需要的只是一份契约。结婚证书只是“装腔作势”。谈到这,可能有人会说,同性婚姻,不也是如此吗?确实存在这个问题,最好将结婚证分为A种和B种。A种是就我们正常的结婚证;B种就是没有生育关系的合居证。在立法上,同样给合居证以同等重视,可以割分彼此的财产。为什么要说分为两种“同居证”呢,因为下面我要谈到案情,是我们的专家和法律,都无力解决的;也是加一条释法条款也于事无补的。毕竟,开放的社会将会涌现更多的拥有“极端思想”的公民,他们的要求往往超出我们的伦理界限。

     

  •   作为自古至今的道德的一项标准,“朋友妻不可欺”成了一些中国人的美谈。在美色上,男人可以为所欲为,但涉及到自己朋友的老婆时,就是一副为兄弟肝胆相照的样子。朋友的老婆当然动不得了;而这些人,还把自己的在性面前举步不前,当成自己的一大美德。我觉得这种人,是最愚蠢的。
  •   关于第三者,恐怕大多数的中国人是持谴责的态度。因为中国的改革开放,中国人的精神和思想都受到相当大的冲击,在几千年的文明史上,可称得当史无前例。很多人接受了这种文化洗礼;还有很多人,用自己固有的“文化意识和民族风俗”来抵制和抗御这种思想上的“毁灭性的入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