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09-29

    郭敬明终于和作协“强强联合”了 - [众生相]

    版权声明:转载时请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原始出处和作者信息及本声明
    http://www.luobenshi.com/logs/10088129.html

     

      郭敬明抄袭之事,我曾有耳闻;后来法院也判了,但郭敬明虽然赔了钱,却是昂首挺胸,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他表现出来的大男子汉的英雄气概,又为他赢来了无数的掌声。这也让我佩服。郭敬明的聪明非常人所能及也。要是凡夫俗子,早就找个台阶就势下了。而郭敬明显然是在自己的偶象大旗倒下之际,还能稳如磐石了。以不动对万动,终于化险为夷,保住了自己光明磊落的男人形象。

      说实在的,如果说中国人的人格或道德,有几个人有资格对郭敬明说三道四?每个人都在卑鄙肮脏的算计中奔波忙碌,每个人都在权欲追求中奴颜婢膝。郭敬明虽然是抄袭了别人的东西,可是大街上那些盗版书,盗版音像,被偷自行车,不是在光明正大地在做交?。请注意,在那些大张旗鼓地去买“盗”的人中,有很多人就对“偷盗”行为愤怒不已;可是在愤怒之后,他们的第一个选择,仍然是去购买那些盗来的东西。理由嘛只有一个,因为它们便宜。你敢说,你看见街头卖盗版商品的人,你会冲上去,“替天行道”?不客气的说,恐怕没有一个人在盗版影碟或盗窃来又公开销售的自行车面前,选择挺身而出。那么,既然我们在那些被盗窃的商品面前,成为沉默的羔羊;现在,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对抄袭之王郭敬明说三道四呢?

      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发现,郭敬明的“抄袭”行为是有广大的群众基础的。正是在这广大的群众的基础之上,郭敬明才敢如此肆无忌惮地把别人的心血拿来当作自己的原创,来赚钱。或许,郭敬明的被支持,被热捧,正是因为他的行为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人去理解他,去原谅他,去关爱他。

      但文坛元老王蒙推荐郭荐明加入中国作协,让本来已经平息下来的抄袭风波陡然又起。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在法院判决下来后,并没有上诉,这等于默认了自己抄袭行为。可是他还在新浪博客里公开宣誓他绝不道歉,面对那么多喜爱他的网友,他始终回避了一个事实:抄袭。

      王蒙的借口是:郭敬明之前是否抄袭与他加入作协无关,作家非道德楷模。其实连白痴都知道,如果作者写的东西是抄来的成果,而他凭这些抄来的成绩,居然可以加入作协,而且还与作协无关;这种荒唐的说法,居然还出自中国文化部官员之口,这不能不让人相信,中国是一个神奇的国度,什么样的奇迹都能发生。

      诚然,作家与道德无关,这话没有错,是王蒙的经验之谈,是他从自己身边的作家那里得出的印象。在我眼中,中国作协是中国最黑暗的地方之一,那里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所以,我是举双手赞成郭敬明加入中国作协的。郭敬明加入中国作协,那绝不是在损害中国作协的名誉,也不是让中国作协在全国人民面前下不了台。从溜须拍马的贾平凹到写错一个字却自始至终“沉默若金”的作协主席铁凝。再看看那些滥竽充数的作家和那些打肿脸充胖子的作家和那些口若悬河仿佛自己将流芳百世然而实际上却是一主不值的作家,还有那些靠一部作品在作协里逍遥自在几十年的文坛大佬。作协已经变成了鸡窝,不是看谁下的蛋好,就可以进入作协;而是看谁的声音最好听。因此,中国作协成了中国最乌烟瘴气的地方之一。惯用抄袭伎俩的郭敬明加入中国作协,那真是如鱼得水;从此,他可以大展身手,运用自己的看家本领,为中国作协充血,让中国作协真正地堕落到卑鄙下流的级别。

     

    相关链接:

    郭敬明小说

    郭敬明博客

    部分图片来自郭敬明的博客:小四的游乐场


    收藏到:Del.icio.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