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11-18

    大独裁蒋介石统治台湾时的两起血案 - [史海钩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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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早以前的封建王朝就有了“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的法律概念。但法律概念毕竟是法律概念,并不一定要“全民施行”。在猫眼论坛里,因为要贬低新中国的创建者“毛祖”,所以有些人开始故意地抬高蒋的过去的历史。蒋的一些治国方略也成了他的丰功伟绩。可是在蒋统率中国和蛰居台湾的那些时代,他的所作报为,却不能在法律上一视同仁。于人,是绝不手软的惩罚;于已,是网开一面的宽恕。

      无可否认的是,蒋在抗日战争期间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他也犯过很多追悔一生的错。在日军势如破竹的危急关头,花园口决堤黄河阻挡日军的命令就是他亲自下的。这个命令直接导致八九十万的黄河边的人被洪水淹没,成了抗日的“先烈”。退居台湾后,蒋也曾经有过很长的“戒严”年代。评考政府的首领是否独裁的一个最简单的测题是:他的执政对人对已能否“一碗水端平”;并且这种不公正能否被媒体责问,和受到司法机关的独立调查。从这点评价,蒋介石无疑是一个大独栽者。虽然他没有迫害过多如牛毛的反对派,也没有把那些持不同意见的人往死里整。但是,依然有人成了独栽者的牺牲品。对那些牺牲品而言,他们的被伤害不是百分之一,而是百分之百。

      蒋的孙子蒋孝文继承了祖父的好色习性,并将这一“优良的传统”发扬光大。花花公子的蒋孝文靠着家族的势力,在台湾无恶不作。见到漂亮的女人,就命令卫士们把她们带走;这种公然“抢色”是因为仗着自己的特殊身份,在台湾的地盘上横行无阻,无人敢出头拦挡。有一次,蒋孝文看中了一个美丽的女学生,他硬是动手要把她拖走。旁边的男同学路见不平,想英雄救美。蒋孝文毫不客气的从身上掏出手枪,一下子就把那个逞强的男同学给击毙了。管辖那个地区的警察不敢逮捕他,无奈只能投诉到蒋经国那里。蒋经国派人给了死者家属一大笔钱,替自己的儿子“埋单”。

      好景不长,蒋孝文又闯祸了。他又看中了一个美少女,很坚决地拖走了。少女的哥哥愤怒地来指责他,并大骂蒋孝文的霸道。蒋孝文一不做、二不休,又拔出手枪,把那个美少女的哥哥给“当场解决”了。蒋介石知道后,勃然大怒,叫卫士把蒋孝文拖出去枪毙。危急之时,蒋经国夫妇和宋美龄都跪在蒋介石面前苦苦求情,蒋孝文才幸免一死。

      以上的两起血案都是蒋介石的亲人一手制造。虽然蒋介石后来也想枪毙蒋孝文,以正国法。但我们应该承认,蒋孝文敢在台湾无法无天,首先就是因为台湾的政治生态恶劣和社会环境糟糕才让他有恃无恐;如果是在美国那样的民主社会里,就算他是身为总统,也不敢在女人身上轻举妄动吧?所以,独裁的统治下,一些有特权的人,或者和特权沾上关系的人,都会在社会中耀武扬威,不可一世,并不怕犯下滔天罪恶。其次,蒋在儿子和儿媳妇及自己的夫人的三面夹攻之下,放了蒋孝文一马;这本身也是独栽执政的一种惯例。那两个命赴黄泉的青年就不是人,所以蒋孝文才可以在双手沾满鲜血之后,脖子子上依然能高挂着免死牌?这就不怪今天的台湾人会把自己的曾经的“国父”当成大独栽者,开始不断地“删除”他在台湾留下的独裁印记。任何一个独裁者,都难以逃脱历史的惩罚,这是历史的必然。

    图片来源:亿恋网

    文章资料来源:《曹聚仁政海谈秘》(《听涛室人物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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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

  • 好几天没有更新了,出差了?还是没找到深刻的值得一写的东西?
    呵呵,相比之下,我好像活得很麻木,每日里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元氏森林回复98说:
    我的博客不象别的博客,有日记的痕迹;而你的博客就是你的情感和生活的复印。我的博客呢,却是我思想的结晶。思想的结晶,总是来之不易的。所以,时间也不算太长。
    2007-11-25 12: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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