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11-25

    女人的性骚扰 - [人性最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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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骚扰是如何定义的?它的行为与非性骚扰的行为的界限在哪?我想,这永远是一个没有办法搞明白的事。因为在某些人的意识里,这样的行为是性骚扰;在另一些人的意识里,这样的行为就是非常合理、正常的。通常情况下,男人在大街上裸露出生殖器官,对女人就是性骚扰,我们一致认定他是个可恶的流氓;女人在大街上裸露出生殖器官,我们则是心怀怜悯,认为这个女人如此放浪完全是因为“脑子有病”。

      我们对性骚扰的界定是被性骚扰的人感受到了羞侮。那么,没有暴力威胁的性骚扰和有暴力威胁的性骚扰,在法律上,又该如何分别地加以惩罚?很遗憾,我们并没有把性骚扰分为暴力性骚扰和非暴力性骚扰。实际上,非暴力性骚扰只是程度很轻的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它几乎不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它的危害性是因为受害者本身在性的认识上陷入了一种“理论的误区”。也就是说,所有非暴力的性骚扰的“严重后果”都是不存在的,它的危害性是因为受害者自身的心理问题和思想的负担,才变得严重;对于没有暴力的性行为,女性却把这样的行为当成对是对自己的侮辱;这是自己的性意识太封建太落后太愚昧的原因。同样的行为,如果在另一些女性眼中,就成了生活最无足轻重的细枝未节;到那些对性狂爱的女性那里,有时候,无暴力的性骚扰,反而成了她们生活中的重点乐趣之一。

      什么叫做非暴力性骚扰?什么叫做暴力性骚扰?怎么划分?其实,甄别很简单。暴力和非暴力之间有一个“强迫”的界限。有强迫行为的性事件,才是暴力性骚扰;无强迫意思的性行为,那就是非暴力性骚扰。这两种性骚扰既适用于男人对女人,也适用于女人对男人。而男人对女人的性暴力,有利用陌生关系和熟悉关系的;女人对男人的性暴力,则完全是基于彼此的熟悉关系。这些借熟悉关系使用性暴力的女人,她们多半是已婚的女人,借着玩笑的幌子,对一些初出茅庐的小伙子非常不客气地“大打出手”。

      史上最强的非暴力性骚扰案件当属潘金莲对小叔子武二郎的引诱。她只是用语言和肢体的动作来挑逗武二。这种没有强迫性质的性骚扰,在我们的生活中比比皆是。比如在公交车上,你会碰到一个女人用丰满的乳房或紧绷的臀部来磨擦你的身体;比如办公室里女同事会用那暧昧的眼神和紧挨着你的裸露的身体来考验你;比如发廊女在按摩你的身体时用手指在你的敏感部位进行若有若无的暗示。这些性骚扰,都是用非暴力的面目出现的。你可以当机立断,选择“不”。

      暴力的性骚扰却是不能一下子推得开的。无论是发生在熟悉的人际中,还是在陌生的关系中发生。这种性骚扰必然会留下强迫的印记;并没有给“被害人”一个可以选择的机会。

      女性对陌生人的暴力性骚扰并非绝无仅有。我在《女性性暴力》一文中曾引用马林诺夫斯基的《野蛮人的性生活》记录的特罗布里恩德岛人的奇特的生活习俗。陌生的男人如果进入主岛南端及比邻的瓦库塔岛的女人集体劳动的场所,就会被女人们扒光衣服,不仅被蹂躏生殖器官;女人们还把她们裸着的下身去蹭那个倒霉的男人的脸,在上面又拉又尿。这种性骚扰的一个最显著的特征是:它是在暴力的过程中结束的。对于那些撒野的女人们来说,可能是“乐趣无穷”;对于那不幸充当玩具被女人疯狂地发泄的男人而言,这样的性骚扰,并没有多少光彩和值得兴奋的地方。

      女性对熟悉的人进行暴力性骚扰,则不需要风俗的推波助澜。张贤亮在《美丽》一文中回忆文革时的经历:“性骚扰不止男性对女性,竟然以女性对男性的性骚扰居多。女性在这时充分展现出“半边天”的风采,世界女权主义的追求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中国达到了最理想的境界。常常是几个女农工追打一个调皮的男农工,捉到就把他摁倒在地,扒下裤子扯出他的生殖器,用黄土、泥沙、碎黄叶在那个部位狠命地乱抹乱揉。女的爱抹,国的更喜欢让她们揉。一直到双方尽兴,笑得趴在地上滚成一团才算罢休。这种娱乐一天要演出好几场。 ”   

      张贤亮可能并不清楚,这样的奇闻并不仅仅是发生在文革年代。我的朋友在年轻时(应该是九几年吧)在无锡打工。当地的那些已经结过婚的女人就非常开放。她们经常在工厂车间和男工们打闹、开玩笑,并毫不客气的把调皮男工的裤子给扒下来。我的朋友就经常遇到这样的事。他对我说:“可惜那个时候什么都不懂,要是现在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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