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08-12

    昆明官员聚众淫乱无罪论? - [情色观察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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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過10天的喧嚷之後,8月9日晚,昆明警方通報了此事的調查結果:此事係昆明市發改委官員成某被人利用艷照敲詐勒索。4名犯罪嫌疑人通過互聯網交友網站,尋找物色到成某,勾引其到民宅內聚眾淫亂,暗中使用攝像機將淫亂場面秘密拍攝成視頻,再以視頻截圖對成某進行要挾,實施敲詐勒索。(中国新闻网,2011年8月10日)

      李银河的点评是:性聚会出于自愿意的,是成人之间的自由选择。就象南京马尧海的聚众淫乱案一样,虽然南京法院判决有罪;也是以似乎进入古典的中国现代法律之准绳。假设这真的是出于一场私人间的不与权力产生关系的性聚会,我是宁愿相信李银河的话,官员也是人,他应该与马尧海一样,在民意在获利极大的支持。但事实是切切相反。马尧海因为支持主导了聚众淫乱,甚至是开了“性狂欢”的先河,成了中国性革命的先驱者。但云南官员成某显然是另一案例子。其官员身份之特殊在中国国情中尤其凸现。李银河说的仅仅是聚众性聚会是成人的权利;无关法律。但成某的性聚会,云南官员把成某当成是主导者还是被导者?现在则是明白无误地当成了“受害者”,被引诱者。几年前的一桩旧案,因为视频截图被暴出,竟然被当局的人办成“敲诈勒索”案。其间是出于利益博弈还是出于投机失败?之间的迷雾并没有拔开。

      不过在任何一个国家,用公务员的身份涉及到婚外性,都会麻烦缠身,克林顿如此,中国官员也概莫能外。特别是我们国家的官员,在这个问题上更容易触及到以性换利益。李银河只分析了性的层面,却没有深入到这种性的社会性,它的属性本身是具有腐败,行贿的特质的。所以,它无法清净成脱离权力圈的“性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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