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裸奔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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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1
平民与军人应该享有的社会地位是一样的 - [食人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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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国家里,军人被赋予了“保家卫国”的重任;所以他们当兵时为国家牺牲个人利益,就是成全大局。警察因为要抓坏蛋,捉罪犯,同样处于“高级公民”的地位。当官的因为要为民作主,却谦虚地说自己是“人民公仆”。这种种美好的词语,都用在了他们的身上;所以,当国家安定的时候,军人成了百姓敬仰的对象;破了大案或在抗洪抗雪中出了力,警察就被大歌大颂;而地方城市“面目一新”时,也成了官员们的光荣榜政绩。
我们国家的军人,确实是利益受到了损害。中国的GTP增长速度惊人;军人的工资待遇却是少得可怜。我们可以支持军人为自己受损害的利益申诉;但却不可以给他们一个“超国民” 的待遇。
在国泰民安时期,他们享有的荣誉,和我们是一样的;没有军人,我们一样也会担当起保家卫国的重任。我们之所以没有去参军,是因为工厂里的工作需要人做;城市里的厕所需要人清洗;农村的庄稼需要人种植、收割。如果没有我们这些人各尽其职,军人又怎能精神抖擞地拿枪站在国门边上?一个国家的国民是一个整体;军人和平民一样,都在作出自己应尽的社会义务。
官员就不说他了,警察们因为工作上的原因(好象他们不这样英勇也是应该的),在这次雪灾中表现突出;电视报纸上铺天盖地的都是歌颂。仿佛没有他们,中国的雪灾造成的损失会更大的。可那是他们的工作呀。他们干的好,那是本职;干不好,还应该撤职。你看见了几个警察因为工作原因死伤就大肆吹捧;那么,那些因为要为我们国家提供煤炭资源而死在黑煤炉中的工人兄弟呢,他们是不是更应该得到表扬和追封?当成榜样,在全国传颂?
政府是想通过一系列的政府工作人员的出色行为,来为中国政府是“人民的好政府”来奠定形象。但政府显然忽略了,这些事情本来就是这些警察的职责所在。只有在这份工作之外的平民在雪灾中参加这样的“见义勇为”行动,才有资格被四处传扬。如果政府因为工作人员的本职工作,就要对这些人表功;那会在他们的心里形成什么样的官员意识?按这种理论,那些在自己本职工作内受伤的,死亡的人,都可以追认为“国宝功臣”了。
相关链接:别把灾难弄成歌功颂德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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