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09-21

    论朋友妻不可“欺”的荒谬性 - [人性最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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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自古至今的道德的一项标准,“朋友妻不可欺”成了一些中国人的美谈。在美色上,男人可以为所欲为,但涉及到自己朋友的老婆时,就是一副为兄弟肝胆相照的样子。朋友的老婆当然动不得了;而这些人,还把自己的在性面前举步不前,当成自己的一大美德。

      我觉得这种人,是最愚蠢的。

      其一,如果朋友的妻子是可以“欺”的,而你明明知道这点,却要非去做清心寡欲的出家人;这也无可非议;可是你却对自己的心如止水当成是成全朋友,牺牲自己的性利益。变相的来拔高自己的道德境界,可谓无耻之极。

      其二,如果朋友之妻是可以“欺”的,那为何不送水推舟,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来检测朋友之妻的忠贞度。如果朋友之妻是可以欺的,你明明能得到准确的实验结果,偏偏为顾全大局,丧失了这大好良机。这不是让你的朋友往火炕里推嘛,想让他一辈子守着一个可以被朋友欺的老婆过日子?你,真禽兽不如也。

      其三,如果朋友之妻是可以“欺”的,而且你朋友之妻是愿意被你“欺”的。你却犹豫,徘徊,最后在兄弟情谊面前当缩头乌龟了。这只能证明你是顾此失彼,你光顾朋友的感受,却忽略了你朋友之妻的感受。或者是你个人意识里太男尊女卑了。假如你朋友之妻在那个上,一直得不到满足,你是否愿意助朋友一臂之力呢?如果你的朋友是爱他妻子的,他肯定愿意让他的妻子在性是得到最美的享受。

      我写过一个帖子,是“那一夜,我让朋友的老婆尝到了性福”。故事以真实的社会生活为基础。因为我听到,一个婚后的女人说她这么多年和老公做爱时,感觉很一般,没什么特别的。她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性高潮。那一刻,我真的觉得好悲哀。我觉得,这种无性的女人,应该比被强奸还难受。可是什么造成了这样的社会状况。是什么,让那个女人,认为自己的婚姻生活是很正常的呢。

      鉴于此,我推翻了所有的理论道德。每一个都应该有自己生活的自由和权利;无论你是男人还是女人。如果你以婚姻为借口来限制别人的性自由,那你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邪恶的人。婚姻于你,不过是牢笼;而女人于你,只是整天陪你唱陪你跳伴你玩的小鸟而已。它从来就没有过真正的生活的自由。而你们,就把这样的社会,当成文明的样板。我呸!

     


    历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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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

  • 如果丢弃传统的伦理道德,或者说,明显的表露出反传统,这样的人是危险的。
    元氏森林回复ChuengQi说:
    这种危险,大多是感觉上的吧
    。对别人危险,但对自已,却并不危险?
    2009-03-11 17:02:02
  • no, fuck your wife
  • fuck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