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11-30

    假如把中国的各银行行长判个死刑,各位认为怎样? - [食人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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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你有一千条理由为中国的银行行长们开脱,但我要说的仍然是:他们制造了大量的罪恶。如果把他们绳之以法的话,并不过分。银行的工作是为了金融的流通。但在金融流通的过程中,大量的洗钱行为,黑钱,脏钱,和有毒的钱,都在这个过程中被堂而皇之地漂白了。

      你可以说这不是银行的错,因为银行的人没有孙悟空那样的火眼精睛。但这绝对是因为银行里钱堆如山的风景,才会酿成这样的罪恶。一些银行工作人员吃里扒外,拿回扣,犯罪,都是因为在银行工作的原因。你绝不会否认这一点。确实,是银行,才让这些人最终在监狱里苦度光阴的。

      中国那些有权力的人,也通过关系,“空手套白狼”。他们完成了自己的资本积累,那完全是靠不正当的,不合法的手段。在这种团伙式的犯罪中,银行是一个提供犯罪的场所。可能你还会认为我这样说是滑天下之大稽。因为一个国家没有银行来提供金融服务是不可想象的。这话没错。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忽略了也正是银行这个钱堆满仓的地方,才让不少中国人掉下悬崖。对这种诱导,我们可以归类为人的犯罪陷井。

      虽然中国的法律规定抢银行的人是死罪,但还是有很多亡命之徒前仆后继。因此,法律上的重典不是解决之道,治标不治本。唯有取消银行,或者把中国各银行行长判处死刑,才能挽救那么多见钱眼开的人。据我个人推测,如果没有银行,中国人的犯罪率将下降30%以上。至于这个数据是如何得来的,我保密。

     可能有人坐不住了。坐不住的人会说我胡说八道。说我荒唐。我并不承认。真正荒唐的人并不是我。而是你们。你们可以说银行是为了满足大多数人的需要。它的生存是建立在大多数人的需求的基础上。这我同意。你们也可以说银行是国际惯例,银行的行长在国外都是光明正大的,法律并不会对之惩罚。这我也同意。但是,色情品也是建立在大多数人的需要上,是在大多数人的需求的基础上产生的。为什么,色情品就不能象银行里的钱一样,堂堂正正的躺在那里?在很多比较宽容的国家里,贩卖制造色情品的行为都是合法的,为什么到了中国,却成了法律严阵以待的东西?究意是谁制定了这样凌驾于大多数人的意愿之上的法律?

      色情品和银行里的钱是一样的,都会产生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不同的是,色情品没有导致更严厉的犯罪。这就象银行里的钱不是让人犯罪的根据一样。但色情品不是一种强迫的东西,不爱看的人可以选择不看。这是建立在各取所需之上。而银行就不同了。因为权力的介入,它对需求它的人形成了不公平的利益资源。一些对之翘首以盼的人可能一辈子都等不到,而一些没有最根本的生命保障的人,却出于投机的目的,反而易如反掌地获得巨款支持。因此,银行比色情品更具危害性。如果“情色六月天”的站长陈辉因为牟利十万元人民币普要被判无期徒刑,那么,中国境内的所有的银行行长,都可以被判死刑。我觉得我说的没有错,不知道各位意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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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

  • 1000次都够了!!!
  • 无言!以后都不来这里了。

    你是不是厌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