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02-09

    四川曾颖,谁叫你是强人呢! - [食人簇]

    版权声明:转载时请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原始出处和作者信息及本声明
    http://www.luobenshi.com/logs/4499706.html

    四川曾颖怎么也想不明白,他在天涯杂谈发了一个贴子《一考生抄我的文章居然抄成高考高分,我要追究到底!》后,不但支援的人很少,那些反对他的人更是三教九流,反对的名目也是形形色色。总之,抄袭是那个考生的错,但你曾颖死打烂缠,就是你曾颖大大的不是。如果你曾颖追究到底,那你完全是置人于死地,说你是居心险恶,不择手段了都是太客气的话。
       面对曾颖的誓不罢休,面对他准备和那个四川考生一较高低的做法,各路高人纷纷粉墨登场,指点迷津。天下乌贼,axpkr,乐趣老人,蛋操鹰,苟山居士,七采之狼等等网络中的高手,都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就连久不在杂谈的绒布也重返江湖,试图想把那个被四川曾颖威胁到会身败名裂的考生从不名誉的不利处境中解救出来。一时间,纷争骤起。口沫横飞。很多人都以为看到了真相,而对对方拳脚交加。但一场混战后,谁是胜者,至今仍然不见眉目。
       而我给这事也曾经给个一个恰如其分的评价:“一个以抄为荣的民族,一个在大家都偷的情况下,不偷者反而不是东西的国度;一个民众受虐过度并以此为回报还聩给社会后还自诩为文明的泱泱大国。”但这句话我只说了一半,真正可恶的是来自这个不公平的高考体制,和四川曾颖颇有建树的地位有关。如果四川曾颖一文不名,而他的作品又被别人拿来谋利,那么,四川曾颖就不会象今天这样,被一些人偏激的讽刺为吃鱼肉连刺都舍不得吐的贪婪者。事实上,正是四川曾颖风光无限的今日成就,才让他成为众矢之的。对于我们民众来说,小偷确实是千夫所指,但是如果那个小偷是专偷那些贪脏枉法的官吏之家,那么,这小偷自然而然的成为引人注目的英雄人物;而杀人有罪,大家对这都是达成共识的,但是,当那个凶手杀的是欺行霸市,为害一方的害群之马时,难道我们不是争相奔走相告,为凶手的锄暴安良而额手称庆?同样,一个为富不仁的人,被打家劫舍后,难道我们这些一贫如洗的人,闻之不是欢呼雀跃?而四川曾颖显然是无意中进入了这个怪圈。至于这个怪圈的形成,可谓是历史悠久,一言难尽。
       因此,对四川曾颖看不清国内民众的主流清形势,我是感到很遗憾的。对于很多人来说,四川曾颖,你TMD已经是功成名就了,为什么还不依不饶的来迫害
    我们这些手无寸铁的贫民?

    评论

     


    收藏到:Del.icio.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