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6-08

    郑州“自愿拆迁”——将“弱者”自愿到“凶手”的拆迁 - [食人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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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社会贫富分化是很正常的。这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和文明得以迅速发展的推动力。是人尽其劳人尽其慧的一个角逐财富的良性的社会状态。但一个社会靠不公正的方式或拿公权私用加大贫富分化,则是极不正常的。以损害穷人的生存利益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或地方财政收入,甚至在取得当地政绩的同时,还可以增加个人的财富积累的这种淘金方法,在现行的体制下,成为地方官员“八仙过海,各显身手”的拿手好戏。

      郑州官媒放出的“自愿拆迁”,硬是将一名阻挡搬迁的弱者“自愿”成开车辗撞多人死伤的强者。更令人惊奇的是,早先的媒体上报道有村民死伤,却在网络上遭到强烈的责疑,并有网友现身说法:那所谓的“村民”也是拆迁组里的一名骨干。接着,媒体上的“劝说”变成了拆房部队打碎车玻璃,并殴打司机刘大孬“民间版本”。

      看这些年强拆引起的社会案件,结合我们的自身的社会阅历。网民的说法更有“贴近生活”的味道。媒体最初的报道,就象是官方喉咙里吐出的痰水。中国的拆迁引发了无数的人间悲剧。根源既在土地私有化不彻底,又在于政府经营土地的市场理念。这个世界上,找不到一个开明的国家,是低价收进国民的土地,然后再高价卖出。政府从中赚取了差价。好多地方的GDP都是由这些差价组成了重要的一环。这时候我们不禁要问了,即使公民没有权利象日本人那样私自出售自己的土地,但政府又凭什么用极低的一个价格把他们的土地“开发”过去,又以一个极高的价格销售出去,然后把那一笔不菲的差价,据为已有呢?这种行为,和强盗的行为,又有什么样明显的差别呢?

      实际上,这才是造成拆迁户和当地政府的矛盾重点。用一个低于市场价格非常离谱的数字,将城市或农村居民的土地和房屋强占,让他们的生存缺少了坚固的保障,让他们的利益被极大地压低。这些人为了保护他们“工作的顺利”还动用了城管、消防、甚至警察等一些与拆迁事业毫不相关的政府部门,组成了强大的联合战队,目的就是要速战速决,用法律,武力来征服所有不愿被拆迁的人。在这种强大的攻势面前,被拆迁户只能是弱势群体。有的忍辱负重,有的自焚抗议。直到6月1号,刘大孬开车横冲直撞,造成拆房部队多人死伤。这成了共和国拆迁史上血迹斑斑的一幕,永远也无法被抹去。

      此事一出,我真怀疑,以后当地政府拆迁,是否要靠全副武装的军队“临场发挥”了?从强者到弱者的转化,让郑州官方很不适应,于是一连串的喊冤式名词接踵而至,什么“自愿拆迁”,“劝说”,“撞死一村民”。这些带有妖魔化开车撞人大侠刘大孬的新闻,更是让人顿生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可惜的是,那个被郑州官方和媒体联合鉴定为村民的拆房部队工作组组员,连被追认烈士的机会都没有了。

      痛定思痛,我们现在惟一能做并且迫在眉睫的是:取消土地出卖的中间商,也就是地方政府。他们可以成为土地拍卖场上的主持人。但土地卖出后,所有的收入都应该归那些失去土地和房屋的被拆迁户,政府和官员民惟一应该做的就是合法地从这些土地出售中征取一定比例的税收。然后再慢慢开放私有土地永久权的问题;这个问题牵涉到体制的问题,还不能一步到位地去做。

      郑州拆迁案,这样活活生地将弱者逼迫成疯狂的拆场杀手,不会是空前绝后的,到底是谁之错呢?一个社会,应该保护的不仅是那些官员和有钱的富人;同样也要保护那些处于社会最底层的穷人。只有这样,穷人和富人才能在这个社会上感觉到公正而心理平稳,并能相安无事。穷人因为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而铤身反抗时,最大的受害者,不是穷人,而是那些对他们一直以来非常苛刻野蛮的官员和富人们。所以,如果这个社会无法保护那些弱小无力的穷人,也将无法保护那部分先富起来的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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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杰士邦娱乐 2009-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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